据了解,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属于小区规划用地,不属于市政道路,若要判断归属问题,则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但如果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那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为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的时候将商铺门口区域规划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将面积全部分摊在业主房屋面积之中,那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同时其收益权也给归全体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商铺前停车位需要进行管理,如果自己使用或者是附近商户进行承包,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车辆停放秩序,如果要收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如因无序管理,造成了停车秩序混乱并且影响交通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取缔收回。
没有产权的停车位可以买吗
不可以。
国家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是属于政府的,政府规定平时可以由开发商自由使用,可以租借给他人,但不可以买卖,且租期不可以超过十年。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是不可思议的。
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产权,也能国土证。
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
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
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