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业委会的津贴标准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吧,有的地方给予的比较多,有的地方给予的比较少。因为我们是河南安阳下面的一个小城市,大概也就是四五线城市吧,在我们这边成立业委会之后给予的津贴标准,大概是每个月600~800不等。
如果是根据真实的工资收益做对比,那显然这个费用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城市和大型的小区来计算,则费用更高,大概能达到每个月2000块钱左右吧。
成立业委会确实是存在一定优点和弊端的,比如优点方面肯定是对于业主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很多业委会的成员是经过业主们精挑细选出来的,他们肯定是在所有的事情上站在业务主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给业主们创造更大的利益。
而弊端则是由于各种政策上的问题和不得不执行的一些事情,上面就没有办法去维护双方的权益了,而中间形成的问题也就是越发的矛盾,这也就是业委会成员的一个尴尬的身份所在。
关于业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在小区物业的出发点上,比如召集业主们开启相应的会议,比如商讨一些关于业主们本身利益方面的一些事情,比如想要履行某一些国家给予的政策等等。
其次是业委会成员的组织义务是在委托者与被委托者之间承担了一个受聘的关系,而且两者之间不得以拒绝的身份去制止业委会执行权利与义务,甚至在得到服务的情况下,业委会成员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费用。